招考信息

2021年鄂州梁子湖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10:19:5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省委编办关于核准2020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0〕172号)和《市委编办关于核准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鄂州编办文〔2020〕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我区5家建制乡镇卫生院按照单位空编人数及事业发展需要,本次招聘共设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0个

其中:太和镇中心卫生院5个,涂家垴镇卫生院1个,沼山镇卫生院2个,东沟镇卫生院2个(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本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编外专业技术人(以下简称“在岗不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报考的年龄和有关时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在岗不在编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3.在岗不在编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1-4的条件外,还应当满足所报岗位明确的相关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通过梁子湖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者需填写《梁子湖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持本人所在单位工作满5年的工作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以上所需资料一式一份,且必须由单位审核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及2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区卫健局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有效做出承诺,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2.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递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局办公室,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局办公室确认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审查名单在梁子湖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7:00,地点:区卫健局三楼办公室。 

(三)考试 

考试根据我区实际,采取笔试、面试等一种或者几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等。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以及现从事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妇产科学、老年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2.面试。在区卫健局的监督下委托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若报考岗位只有一人时,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5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行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应包含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应知晓的面试规则,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考生,确保知晓。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因考生弃权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采取单一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不低于75分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1 :1的岗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 

2.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于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成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 

7.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区卫健局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区人社局备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梁子湖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选人用人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要根据公告要求做好资格审核、组织好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要完善舆情处理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和有关舆情。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要建立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聘组织和实施,由我区主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所报岗位区主管部门相关的公告和通知。 

附件:

1.梁子湖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2.梁子湖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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